各位老师: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课要求:

1、部分通识板块课程和专业课程由教务处统一排课;其它课程由各学生所在学院排课,教务处协调,相关课程所在学院配合。

2、根据各学院专业学时任务量,将学校教室资源预分配给各学生所在学院,每学期进行微调。(由于场地资源有限,请各学院合理利用)

3、专业课教学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尽量避免跨学院合班。

4、课表编排应遵循教学规律,注重每周和每日课程的均衡性和对称性,尽量避免疏密不均的情况。

5、实行全天排课,上午分1-2节和3-6节两个授课单元,下午分7-8节和9-11节两个授课单元,晚上12-14一个授课单元。排课时充分利用1-2节时段,不得空出第3节课直接排4-5节。

6、周一至周五为正常授课时间(除周二、周四下午外),周六、周日不安排教学活动,除校际选修课、ERP模拟演练等特殊课程外。

7、周学时超过3学时的课程应分两个授课单元进行且不安排在同一天,不允许课程连排,以利于学生复习消化和教师备课、授课。每位教师一天不超过6节课。

8、中层干部需按组织部要求排课,工作时间上课每周不超过6课时,统一安排在周一全天或者其他工作时间晚上。

9、全职管理服务人员正常工作时间内原则上不得承担课堂教学任务,专职政治辅导员及经学校批准的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承担课堂教学任务原则上不得超过3课时/周。

二、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1、12月1日——12月5日,教务处排部分通识板块和专业课;

2、12月6日——12月8日,学院排本学院所属班级的专业课;

3、12月11日——12月14日,对课表进行整理和微调,公布全校课表。

为不影响学生选课工作,请各学院(部)相互配合在规定时间完成,有问题及时与教务处沟通,联系电话:87557055。

教务处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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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做好2024届学生毕业资格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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