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第三批一类课程建设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
浙财院[2005]4号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一类课程建设和评估管理办法》(浙财院
[2002]201号)的规定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我校组织专家组按照《浙江财经学院一类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对校第三批一类课程进行了终期评估验收。从评估的结果看,第三批一类课程建设有四大亮点,即: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使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比例明显提高;教学内容的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积极探索教学方法的改革等等。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些课程建设目标还不够清晰,立足点还不高;过程管理尚较薄弱;有的课程缺乏有特色的、标志性的建设成果;经费使用普遍还不够合理等。
根据专家组评估的结论,确认《法律基础与经济法》、《基础会计》、《管理学》、《管理会计》、《大学生思想品德修养》、《
C与
C++程序设计》、《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高级财务会计》、《税务管理与纳税检查》九门课程评估验收合格,各门课程各项指标得分如下:
指标
课程
|
师资队伍
|
教学条件
|
教学过程与教学效果
|
教学管理与
教学改革
|
总分
|
法律基础与经济法 |
18
|
15.82
|
35.3
|
15.52
|
84.64
|
大学生思想品德修养 |
17.61
|
18.18
|
35.6
|
17.30
|
88.69
|
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 |
15.64
|
17.1
|
34.15
|
15.72
|
82.61
|
C与C++程序设计 |
15.86
|
17.4
|
34.67
|
16.9
|
84.83
|
税务管理与纳税检查 |
16.3
|
16.1
|
35.4
|
17.2
|
85
|
管理学
|
15.86
|
16.74
|
35.02
|
16.46
|
84.08
|
基础会计
|
16.91
|
17.58
|
35.19
|
16.58
|
86.26
|
管理会计
|
16.05
|
16.7
|
35.32
|
16.82
|
84.89
|
高级财务会计
|
17.36
|
16.0
|
36.11
|
16.6
|
86.07
|
课程建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对于验收通过的课程,各二级学院及课程负责人仍然要加强管理,在巩固课程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探索和深化课程的教学内容、手段等各方面的改革,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
二○○五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