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双语教学课程管理的通知
浙财院教通[2006]95号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双语教学管理,提高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学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关于本科双语教学的规定》(浙财院[2006]223号)文件的精神,从下学期开始,对担任双语教学的教师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对双语教学课程实行考核制度。各二级学院在2006年11月22日前将下学期的《浙江财经学院教师使用双语教学申请表》和《浙江财经学院使用双语教学课程登记表》(各一份)交教务处。
附:1.浙江财经学院教师使用双语教学申请表
2.浙江财经学院使用双语教学课程登记表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