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学院关于2009级学生城乡调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浙财院教〔2010〕19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2009级本科各专业学生(不包括专升本学生,下同)在短学期1安排城乡调查。2009级城乡调查可采用三种形式进行,请各二级学院做好本次城乡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城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计划与组织
1.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制订城乡调查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调查计划的内容包括:调查的目的与任务,程序和时间安排,调查形式与方法,参考题目的拟定,对学生和指导老师的要求,以及检查、考核管理办法等。
2.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学生社会调查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在学生调查前,做好调查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调查期间,要加强日常管理,保障学生在调查期间的安全。
3.2009级本科各专业学生城乡调查安排在09-10学年短学期1进行,时间不少于二周。“城乡调查”为1学分。
二、调查形式
2009级学生可采用以下三种不同的形式来完成城乡调查工作。
(1)城乡调查
2009级学生在专业教师或辅导员的带领指导下,完成城乡调查环节。调查形式可以采用由两人或三人(最多不超过三人)组成的调查小组的形式或个人的形式。城乡调查要求深入农村、城市进行调查,调查我国城乡发展的基本现状和城乡居民生活状况。
(2)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
根据学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与本科学生城乡调查工作统筹结合开展会议的精神,2009级学生如参加了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可视为完成城乡调查,每支队伍09级学生不超过6人。各二级学院在暑期“三下乡”之前,应将参加实践活动名单汇总至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处,由副书记转至教学副院长处,请各二级学院做好此项工作的衔接。
(3)“两课”社会实践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教工委〔2009〕1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在今年暑期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调查活动,该教学环节将由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每专业需安排5名2009级的学生参加该项社会实践调查。二级学院应鼓励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积极参与,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将安排思政教师组织实施社会实践,社会实践的参考题目详见附件一。请各二级学院于7月2日之前将名单报到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陈言序;联系电话:86754693 E-mail: cyx@zufe.edu.cn 。
三、调查报告内容及要求
1.在调查实践的基础上,学生需根据实践调查活动情况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学生对调查问题的系统性思考,是考核学生调查效果的依据。调查报告要求内容真实、文字流畅,特别是要对调研的情况进行理性的思考与分析。
2.以个人形式完成的社会调查,由个人完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以小组形式完成的社会调查,由小组成员共同完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并须在调查报告附页中注明小组各成员的分工情况。
3.调查报告的封面参见附件3《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社会调查报告(城乡调查)封面》,撰写格式见附件4《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社会调查报告撰写规范》。
四、调查的指导及考核
1.各二级学院应选派业务熟悉的教师或辅导员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10人以下。指导教师按照调查计划的要求完成调查的指导任务,定期与学生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调查,指导学生解决调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与督查,负责对学生提交的调查报告进行指导及评阅,按照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成绩,并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社会调查评阅单》(参见附件4),成绩纳入学分考核和管理,作为本科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备条件。
3.指导教师应特别加强以小组形式进行调查的考核,根据各小组成员完成的实际工作量的大小及效果,考核小组各成员的个人成绩。
五、调查的学生守则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以良好的状态和饱满的热情投入调查活动。
2.调查往返途中及调查期间要树立安全意识,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如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学校。
3.应按调查计划的要求,努力工作,调查期间应定期向学校指导教师汇报调查进展情况。
4.调查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查报告,交指导教师,作为学生调查成绩的考评依据。
5.对无故不参加调查者,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不予毕业。因故经批准未参加调查或调查成绩不合格的,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另行安排调查时间并考核其成绩。
附件:
1.
浙江财经学院“两课”社会实践考察报名表
2.浙江财经学院“两课”社会实践考察参考题目
3.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社会调查报告(城乡调查)封面
4.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社会调查报告撰写规范
5.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社会调查评阅单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